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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9  来源: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将于5月23日—6月8日(14周—16周)开展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检查组织

组  长:廖长林

副组长:宋移安

成  员:饶雨泰、李宜兵、万荣国、赵继红、彭宜佳、万小震、刘新春、姜玲、吕恒喜

    三、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执行:主要检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案、教学进度表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2.日常教学运行:主要检查教师相互听课评课,调/停课手续的办理和补课落实情况,《学生平时成绩记载表》、《课堂教学日志》、《实训(实验)室教学记录本》填写情况。

3.教学教研活动开展:主要检查教学教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工作,检查活动计划、活动安排及活动记录。                                                    

4.人才培养工作的亮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室建设及管理等工作的特色与亮点。

四、检查要求

1.各院(部)全面开展自查,深入教室、实验(实训)室和计算机房听课和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与有关部门联系。

2.务处(教学督导处)、各院(部)领导、专业/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及辅导员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

3.各院(部)认真组织师按照《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说明》(附件1)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依据之一。教师评学结果将作为班级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4.各院(部)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对课堂教学效果和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评价,了解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在各院(部)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检查组成员按照《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检查分组安排》(附件2)要求到院(部)进行实地检查,各组秘书做好记录,并提交检查小结。

6.各院(部)汇总、分析检查情况,做好检查资料存档工作,并撰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3)于6月3日前提交教学督导处教学督导科。 

7.教务处(教学督导处)对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于6月12日前进行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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