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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学院2013年辅导员专项奖励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4-10-15  来源:   点击量:

经济贸易学院2013年辅导员专项奖励评选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执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辅导员专项奖励评选实施方案》,在我院建构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促进我院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制订本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工作导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结合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差异化现金奖励。重点向在辅导员岗位工作实绩突出、工作时间较长、愿意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一线人员倾斜。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必须是工作满一年且上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学工办负责人,党总支书记。

三、奖励等级

一等奖1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3人。

四、奖励标准

标兵:8000元;一等:5200元;二等:4200元;三等:3200元

五、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见附表。

六、评定程序及记分办法

1、个人自评(占20%)

2、辅导员互评(占40%)

3、领导小组考评(占40%)

4、院内公示

5、上报学校审定

七、评定时间

1、个人自评10月15号之前完成

2、辅导员互评10月15号之前完成

3、领导小组考评10月16号之前完成

4、院内公示时间为10月18号—10月20号

八、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万小震、胡华琳

副组长:黄超平

成员:陈玲、刘艳、袁媛、陈佳、刘志华、龙菊梅、李大洪、欧阳岚、夏凌云


                                               经济贸易学院

二0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一:

经济贸易学院2013年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个人自评表

附件二:

经济贸易学院2013年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议表

附件三:

经济贸易学院2013年辅导员日常工作考核辅导员互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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