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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7  来源:   点击量:

关于举办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1年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系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动我院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技能型人才,定于近期举办我院2011年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和竞赛规程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田径运动场。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10日—10月18日,各系部必须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工整填写,加盖公章,于18日下午3:30前将报名表送交工商管理系体育教研室(5409室)。逾期不受理,不再补报或更改。
    三、工作安排与协调
    组委会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就运动会的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和协调。
    四、竞赛规程
    (一)参加系部及分组
    参赛单位:以系为单位组队参赛。
    分组:男生组、女生组。
    (二)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三级跳远(12项)。
    2、学生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11项)。
    (三)运动员资格
    凡我院注册在校学生,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均可以报名参加。
    (四)报名规定
    1、各系(部)领队1人,教练员1人。
    2、每队每项可报6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
    3、运动员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一律作弃权论处,其他人不能代替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
    2、100米,200米,400米,先进行预赛,按成绩取前六名决赛,其他竞赛项目均按分组比赛决定名次。〔如果某项目报名人数少于3人(含3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由编排记录组通知报名单位或运动员改报其他项目〕。
    3、800米采取不分道起跑。
    4、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长22x18厘米)由大会统一编号填写,做到项目、号码、运动员三统一。
    5、为端正赛风,在赛前、赛中、赛后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凡在赛中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扣该队团体总分14分;不得参评“最佳组织奖”;情节严重者,在全校通报批评。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方法
    1、各单项取前六名予以奖励,按7、5、4、3、2、1计算计分,接力赛取前3名,按14、12、10计分,破校记录加10分。
    2、各单位运动员得分之和,分别排列团体总分前三名,积分多者名次前列,积分相等的以第一名次多者列前,再相等的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道德风尚奖1个,最佳组织奖1个,新闻报道奖1个。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属组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运动会不仅是对我院体育运动水平的检验,更是对各部门组织能力和全院师生精神面貌的检验。各部门要本着重在参与的精神,紧紧围绕本次运动会“热烈、团结、奋进、安全”的宗旨,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系(部)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和工作步骤,强化组织观念、纪律意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运动会各项组织工作。要落实服务措施和安全措施,确保运动会安全无事故。
    (三)营造声势,广泛宣传。各系(部)要切实做好大会宣传报道工作。要发现典型、弘扬先进,以此次运动会为载体,倡导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崇尚规则、公平竞争、共创和谐的理念,营造运动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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