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条例
经济贸易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条例
为了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学生党员的自律能力和服务 意识,更好地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总支决定对全学院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量化 考核。
一、量化考核的含义:
量化考核就是以全学院学生党员为对象,通过一定数量的指标评分加总,来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内,每位学生党员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以及完成组织分配任务、服务同学等状况,并以此为基础,在学院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之间搭建信息平台,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党员的个别情况,为党组织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提供依据。
二、量化考核的指标
1、专业学习
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学习成绩是考察学生党员表现状况的重要内容,学生党员应该努力学习,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发挥表率作用。
2、政治理论学习
党员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用先进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
3、群众基础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学生党员应时刻以服务同学为己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为广大同学排忧解难,并自觉接受同学们的监督、塑造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
4、支部党员互评分
支部成员应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共同进步。
5、支部书记评分
学生党支部是学生党员学习和交流的基本单位,学生党员在支部中应积极地承担工作,认真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
6、自评分
学生党员应定期自我总结反思,发扬优点,改进不足,不断进步。
7、辅导员修正分
针对个别特殊情况,对总体评分进行修正,更准确、更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三、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实施部门(人员)
专业学习:(30分)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以必修课成绩排名为依据)
1-5名:30-28分
6-10名:27.5-25.5分
11-15名:25-23分
16-20名:22.5-20.5分
21-25名:20-18分
26名以后:17.5-15分
如必修课出现不及格,每门扣5分,由各班班长(学习委员)负责统计,学生党支部给出最后分值
理论学习:(20分)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了解程度 理论分=X/100×20(X为考试实得分值)。学生党支部在每学期初统一安排理论考试,由支委负责评卷、评分及统计工作
群众基础(20分)同学对党员的支持度、信任度
根据参加群众评分,去掉2个最高分,去掉2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即为党员群众得分。由学生支部书记组织,在党员所在的班级内全体同学(非党员)对本班所有学生党员进行评分。
支部互评(15分)在支部各种组织生活中的具体表现,支部每位同志依据量化表格给支部其他成员打分,支部书记具体 负责。
支部书记评分(10分)在支部内表现及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支部书记依据量化表格所列项目打分。
自评分(5分)自我评价,学生党员自我总结反思,支部书记具体操作。
奖励分 学生党员在校内外文体竞赛、宣传报道、科技创新及社会工作中的奖励情况或其他突出表现学生党支部根据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酌情加分 学生党员申请,学生党支部审批。
修正分(±3)对评分误差修正 辅导员实施。
四、量化考核的区间
党员量化考核以半年为一个考核区间,每半年考核评分一次。
五、量化考核结果的使用
1、对量化考核中居于前15名的同学张榜公布,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量化考核排倒数15名的同学,全学院通报,记通报批评一次,并须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自我反省的书面材料。
2、对于曾因违反《纪律处分条例》记通报批评的党员,如果在量化考核中排在前15名,可以抵消一次通报批评,但不能享受相应的奖励。
3、在学院党建工作开辟专栏公布每次量化考核的最终结果。
4、考核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
六、量化考核的要求
1、在量化考核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对考核过程及考核指标全部公示。
2、设立举报箱,接受学生党员和广大同学对考核过程及结果的监督。
3、对在量化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
七、本条例的解释权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